马小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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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次感想颇多的调解经验

发布者:马小债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7日|分类:调解谈判 |727人看过

这个案子真的协商了好久,从年前到现在,也亏的是我有耐心,在调解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被告对原告的厌恶之情,因为我也同样对原告表示厌恶。

作为法官不能厌恶当事人,但是作为我,一名普普通通的律师调解员,我可以光明正大的表达出来,只是不能表示出来。

这个案子我一直没有放手,因为查看案卷后发现一个重要信息,被告之前起诉过一次离婚,也就是说,在是否同意离婚的问题上,没有障碍,接下来就是条件的问题。

作为一名不懂法的原告,作为一名傲娇得不知所以的原告,列举了一系列诉讼请求,诸如要求男方办理户口转移手续,替自己的姐姐要求男方还钱等,一下子要求抚养两个孩子,一下子要求一边一个,一下子有要求都由被告抚养,我作为调解员,更多是在对原告进行普法宣传,好多次她对我发一些无聊的脾气我都觉得,算了,她不懂法,难道我还咬她一口?

甚至质疑我的身份,多可怕的女人,每次跟她通话都是一场救赎,听她咄咄逼人的说出一些“理所应当”,我觉得,被告要离婚,也是“理所应当”,这一切,我在见到她本人之后发现,通电话还是比较轻松的。

她长相还不错,如果不聒噪的开口,不没事翻白眼,如果不随随便便就给你撒眼泪,喷唾沫星子,光看长相,是真的不错,可是她总能在一瞬间把她的一切优势毁得淋漓尽致,我断定,她来立案的时候肯定跟立案庭的法官吵过,不然她的这些奇奇怪怪的诉讼请求肯定不会通过,就如她现在还在跟我吵一样,我又是她的谁呢?她敌视一切,被告来了,她就一直瞪着被告,被告不看她,不愿意与她过多纠缠,表示无能为力,她就缠着不放,到了这一步也觉得心不甘情不愿,觉得被告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还不够,乘胜追击还要更多,以致于调解室的人的耐心都被她消磨殆尽。

调解了太多离婚案件,不管是作为调解员身份还是代理人的身份,很多女性一方,天然的认为不管是谁提离婚,男方都应该给补偿,因为耽误了我的青春,耽误了我后半生的幸福,我作为女人是弱势一方,法律应该给我绝对的保护。

在享受权利时要求平等,在承担义务时又推说自己是弱势,不论是婚姻关系还是工作生活的其他方面,你看得起自己,才会被其他人看得起,如果已经把自己变得让所有人都厌弃,生活还是什么意义。

进出法庭的过程中,可以看到很多人,着急的,愤怒的,喜悦的,释然的,有人说法院充满戾气,没事不要过来,来了就没什么好事,但我总觉得法院是充满佛性的地方,法律要求法官公正平等,我觉得大概就是佛性人可以真的做到“置身事外,淡然处之”,每一场诉讼都是一次洗礼,胜也好,败也好,输赢怎么算得清?就像每一次的合同都是以双方完全充分履行的美好愿望下签订的,每次的借款都是确信对方会偿还的情况下借出的,而每一段婚姻也是寄托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初衷,甜蜜而美好。每一场诉讼都是人生的反思,人生的经验教训,曾经的一审离婚案,法官用了近半小时的时间,畅谈了一下自己对婚姻的认识,用非常平白朴实的语言,讲述了几个简单的小故事,那时我觉得,这不是一场庭审,而是一次讲佛,他说,今天你们怒目而视,甚至恶语相向,是否在对方的眼神中恍惚一瞬间看到过曾经温柔甜蜜的样子呢?处在旋涡中心的他们感受不到法官的良苦用心,我却深深被感动了。

有人愿意穷尽一生去执着一个案子的最终判决,拿到最终判决的时候还是如法释怀,甚至好笑,原来漫长的一生就化作了寥寥数页纸的判决,这一切似乎是一种执念,自己的追求不过是别人短短的几句话,自己抛弃一切的时间,只为了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似乎总是浪费了一些。


(以上的观点仅局限于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讨论不在此列,原创文章,请勿转载,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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