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利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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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职务犯罪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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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为全国最大的走私燕窝案提供二审辩护获得成功,案件被广东省高院撤销

发布者:黄利红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7日|分类:刑事辩护 |1695人看过


曾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海关总署缉私局联合督办的我国最大走私燕窝案,近日已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作为上诉人潘X森的二审辩护人,我已于昨日签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11)粤高法刑二终字第28刑事裁定书,广东省高院在裁定书中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作出了撤销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深中法刑二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的裁定。  
  2009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轰动全国并惊动全国多家媒体的最大燕窝走私案,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潘X强、潘X森等12人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8日作出(2009)深中法刑二初字第134号刑事判决,分别判处潘X强、潘X森等12人15年、11年、7年、5年、4年、2年不等的刑期。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潘X强、潘X森等8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我受上诉人潘X森的家属委托作为潘X森的二审辩护人,为潘X森提供二审辩护。在辩护词中我指出,一审法院仅凭查获的帐本及被告人的供述,对偷逃应缴税额进行认定,以此对潘X森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2584002元很显然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本辩护人还指出,鉴定人员在没有看到鉴定材料----走私的燕窝的情况下,仅凭潘X春的账本进行鉴定,严重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因此《海关核定证明书》不应当作为案件的定案依据。
  昨天,潘X森的家属接到广东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后,异常激动,说,经过近两年的上诉,我们终于等了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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