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该给我抚养费了
【审理法院】
漯河市舞阳县人民法院
【原告代理人】
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 李丹律师本人
【案情简介】
原告父母与2014年10月28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原告(现年13岁)随其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但被告从离婚后,一直未予支付。时至今日,现在的而生活水平、教育水平、医疗水平较离婚时已有较大的提高,且离婚时的约定的抚养费过低,已经无法满足原告现在的生活、教育、医疗水平。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承办过程】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了解到,原告的父母亲离婚是主要是因为双方的性格问题,以及一些家庭琐事的干扰。作为父母亲,对孩子抚养这块儿,都没啥意见。但是,关键因素是原告父亲刚刚再婚,生活负担也比较重。后来在法官、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原告母亲将元来起诉的抚养费每月1000元降至至到,每月750元。本案调解结案。作为做婚姻家事的律师,很希望每一个家事案件都能够调解结案,这样不伤感情,还都留有余地。
【审理结果】
1、调解结案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750元。
9年 (优于55.61%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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