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569686276
咨询时间:09:00-18:59 服务地区

结婚七年,全职太太要求家务补偿,法院判了!

发布者:李丹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38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结婚七年,全职太太要求家务补偿,法院判了!

王X与乔X结婚后,乔X一直在外打工,王X在此期间一人照顾家庭,投入了大量精力。后来王X起诉离婚,她向法院主张5万元的家务补偿,近日,法院适用《民法典》中家务补偿制度,判由乔X补偿王X1万元。

案情回顾:

王X与乔X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大女儿乔X一、二女儿乔X二,后夫妻二人发生矛盾,关系破裂。2019年、2020年王X两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均判决不准予离婚,今年7月王X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主张家务补偿5万元。

王X诉请离婚,乔X同意离婚,法院对王X离婚诉请予以支持;对于王X所主张的家务补偿,法院经审理认为乔X长期在外打工,乔X在此期间一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精力,因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故法院酌定乔X向王X支付家务补偿费10000元。乔X在庭审中提交他人向其的转款记录,该转账发生在双方分居期间,乔X无证据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案外人也没有主张过债权,故乔X提交的债务,法院不予处理。

法院判决:

一、准予双方离婚

二、婚生女乔X一归王X抚养,乔X二归乔X抚养,双方互不付抚养费

三、乔X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王X支付家务补偿费10000

律师提醒:

虽然实践中已经出现支持家务补偿的案例,但并不是所有的离婚案件都会支持家务补偿,如何举证证明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显得尤为重要,如若不清楚或不确定哪些证据会被法院采信,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李丹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4年
  • 13569686276
  • 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优于55.1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49次 (优于97.0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6次 (优于95.7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3553分 (优于98.7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3篇 (优于99.99%的律师)

版权所有:李丹律师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7305 昨日访问量:12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