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丹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8日 9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从起诉离婚到宣判17天,这个案子有点“快”
人物介绍:原告—梁X(女) 被告—崔XX(男)
案由:离婚纠纷
结果:调解
案情简介:原告梁X与被告崔X于2015年登记结婚,2017年5月婚生女出生,双方因为婚前感情薄弱,互相了解不够,婚后发现二人性格差异较大,至今无法共同生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故诉至法院,希望法院判决离婚。
在案件受理后,我不断与原告梁X做工作,告知她如何与被告崔X协商,如何与被告谈判,最终双方达成协议。
原告梁X与被告崔X自愿离婚,婚生女跟随原告梁X生活,由原告梁X抚养,被告不支付抚养费,婚内被告崔X所欠债诶均由被告崔X自己承担。
之后,我们趁热打铁,向被告崔X提出要更改婚生女的姓,被告也同意了并愿意配合,这与我们前期和被告崔X的协商时分不开的。
本案从起诉离婚到宣判仅仅耗费了17天,准确来说不到10天时间,甚至是更短的时间,被告不仅同意了离婚,同意婚生女由原告梁X抚养,还同意原告梁X将婚生女的姓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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