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燕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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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西全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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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

发布者:梁燕妮律师|时间:2016年10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687人看过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AA

被执行人:BB

请求事项:

1、强制执行被执行人B返还人民币80000元给申请人A

2、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被执行人B负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执行人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邕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南市民二终字第589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11231日生效。但被执行人至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依法向贵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请求强制被执行人返还人民币80000元给申请人。

此致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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