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律师

  • 执业资质:1130120**********

  • 执业机构:河北鼎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合同纠纷死刑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运钞车掉钱路人捡盗窃还是侵占

发布者:张艺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474人看过

12月24日,香港一辆运钞车在为中国银行押运新钞时,车门出现故障自动打开,致3个钱箱跌落,一时间马路上撒满了面值500港元的现钞,路人见此情景纷纷冒险“抢”钱。事后经过清点,运钞车丢失了大概1532万港元。经过警方的追踪和市民的配合,已有38名市民交还共639万港元,现仍有近900万港元未寻回。

对于警方能否寻回全部遗失钞票,一方面考验着警方调查取证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考验了捡钱人的道德底线和守法意识。拾遗不交,不仅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甚至还会受到刑法的惩罚。侵占财产犯罪作为一种自然犯罪,全世界几乎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对此作出了刑法方面的规定。在我国香港,刑法对于本案中拾遗不交的行为规定为盗窃罪。根据香港《盗窃罪条例》第2条规定,任何人不诚实地挪占属于另一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地剥夺另一人的财产,即属犯盗窃罪。何为“不诚实”,条例亦做出了解释。根据报道,目前香港警方已经根据线索拘捕了3名意图藏匿钱款的拾钞者,3人均涉嫌盗窃罪。

那么,如果在我国内地有运钞车发生这种事件,有人拾遗不交,是否也构成盗窃罪呢?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刑法,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入户秘密窃取、携带凶器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或者扒窃的行为。可以看出对于拾遗不交在内地应该是不构成盗窃罪的,除非你偷偷地捡钱。

而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对于数额较大,超出民事法律调整范围的,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刑法第270条规定,拾遗拒不交出者,应处以徒刑、拘役或罚金。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别人丢失的东西,不要心存贪念据为己有,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拾得遗失物品,应将物品妥善保管,并及时与失主取得联系;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将物品交给警察处理,不要私自处分。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监控录像显示路人捡拾了一枚钻戒,于是被戒指的主人起诉到法院,该路人表示自己捡拾戒指后认为是假的,就随手扔了,巧合的是戒指还掉进了下水道。由于路人没有有力证据,一审中该路人就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

面对遗失物,路不拾遗是最基本的处理方式,还可以避免“瓜田李下”之嫌。如果捡拾了就要尽到妥善保管与归还的义务。路不拾遗、拾金不昧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面对“横财”,每个人都要经得起考验,争做知法、守法、护法、遵法的好公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