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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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情形?

发布者:李冬涛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6日|分类:劳动纠纷 |465人看过

答: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用人单位违反下列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同意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 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该十年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 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下列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给本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虽未造成严重影响但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或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因自身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安排的工作的,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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