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杰律师
王宇杰律师
广东-茂名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著作权只有登记了才受法律保护吗

作者:王宇杰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6次举报


  著作一经形成即受法律保护。

  从知识产权角度讲比较宽泛,我只能从跟版权有关的角度向大家介绍一些相关情况。当然,著作权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在各个环节、各个时期都有可能发生,但是,如果刚才讲的几个方面能够引起大家重视的话,对于IP产品或者对于权利的行使应该还是具有帮助意义的。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王宇杰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目前执业于广东橘洲律师事务所,办理过大量的刑事辩护、离婚继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劳动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茂名
  • 执业单位:广东橘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920********73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