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陈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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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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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能不能判缓刑

发布者:刘陈忠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3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被告人候某与被害人雪某在莆田市刘某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其间,被告人候某用拳头打了雪某鼻子,造成其受伤,后经鉴定,雪某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被告人候某因此被公安刑事立案拘留,关押于某看守所,被告人候某的家属及时找到了本律师,希望本律师进行辩护。


辩护经过:

由于被告人是外省来莆田务工人员,在莆田市没有亲戚,而且事发后,被害人也离开了莆田市,这给候某判决缓刑带来的极大的困难,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经会见被告人候某,了解基本案情,并及时与被害人雪某沟通、联系,及时促成了被害人的谅解,并协商家属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同时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候某的辩护点为候某辩护。


法官判决:

法官最终判决被告人候某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8个月,并判处了缓刑,使得被告人无需在监狱里服刑。


律师建议:

一、本人或家属涉嫌刑事案件后,应第一时间找律师咨询,让律师越早介入越有利,不要错过辩护的最佳时间。

二、故意伤害案件要尽最大努力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才有缓刑的可能。

三、打架成本太高,务必保持冷静。

刘陈忠律师现为律所合伙人、资深律师,曾在多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工作,于2022年6月合伙创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服务于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厦门
  • 执业单位:福建杨与潘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50220********2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