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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萌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公司法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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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庞萌律师|时间:2024年02月02日|分类:私人律师 |348人看过
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则通知申请人预交仲裁费用。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申请人向仲裁机构预交仲裁费用后,仲裁机构正式受理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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