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挂靠施工情况下,可区分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借用资质的内部法律关系,以及挂靠人、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外部法律关系。对于相关合同效力的主张,亦可从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两个角度进行考量。
内部关系,在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上,由于挂靠行为属于借用资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建筑法》第 26 条规定,该内部关系为无效行为。
外部关系,挂靠人、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外部关系上,基于挂靠人、被挂靠人的角度而言,因挂靠行为违反《建筑法》第 26 条规定,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 1 条规定,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发包人而言,如果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则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亦属于无效;如果签订施工合同时不明知挂靠的事实,在理论上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效力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