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庞萌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公司法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庞萌律师|时间:2024年01月31日|分类:合同纠纷 |1175人看过
首先专门管辖,依据《最高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第 3 条规定,与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可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其次级别管辖,按照当时的级别管辖一般原则确定。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