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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法院专门管辖法院?

发布者:庞萌律师|时间:2024年01月31日|分类:合同纠纷 |1175人看过



首先专门管辖,依据《最高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第 3 条规定,与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可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其次级别管辖,按照当时的级别管辖一般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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