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东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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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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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可否调整

发布者:郭东玲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4日|分类:公司法 |545人看过

首先,根据违约金的目的存在多种分类,而合同中约定的多为赔偿性违约金,主要功能在于补偿损失,而并非在于惩罚违约方。假如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且不管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只要一方违约均应按约支付违约金,即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

其次,关于违约金是否可以调整,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司法干预违约金数额的调整,均是“可以”调整,而非“应当”。根据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以“实际损失”为参考标准,予以个案衡量。当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的,一般才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审慎酌减违约金数额。

最后,一种特殊情况,即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较大金额的违约金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当一方违约且 明确表示愿意支付因其违约行为产生的高额违约金时,法院应根据诚信原则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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