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种离婚方式针对的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依法领取了结婚证的夫妻。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如符合结婚年龄、自愿结婚、无配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法律规定按事实婚姻处理,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之规定,感情破裂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诉讼中,即使被告不到庭,法院审理查明确属感情破裂的,依然可以缺席审判,判决离婚!
陈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