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雅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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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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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协议约定就可以不给抚养费了吗? 律师告诉你没那么简单!

发布者:程雅茹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368人看过


离婚是婚姻的不幸但孩子是无辜的夫妻离婚后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父母仍承担着抚养子女的义务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相关问题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大量案件存在着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争议,直接抚养人能够独自给子女提供优越的经济条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独自承担全部费用。

离婚后,直接抚养人的经济状况出现重大变故,以致无法维持子女教育、生活、医疗基本需求的情况下,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用,但是法院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会综合双方的经济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担部分抚养费。

第二种,协议一方先以抚养费自行负担作为条件来争取直接抚养子女,而待离婚协议签订完毕后又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举个例子,男方为了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归男方抚养,女方有随时探视权,男方支付女方人民币40万。”离婚后,双方再次签订协议,约定将40万变更为30万,女方主动放弃的10万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在直接扶养人的经济状况没有重大变故时,子女起诉女方要求承担抚养费,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以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分析。

不同的案情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您也有类似困惑,欢迎咨询,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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