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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再次转让期房的处理办法:买方可以请求卖方依法为其办理房屋转移手续,获得该房屋的产权;若房屋的权属已被他人获得,则买方可以请求卖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卖方再次转让期房的话怎么办
1、卖方再次转让期房的处理办法:
(1)、买方可以请求卖方依法为其办理房屋转移手续,获得该房屋的产权;
(2)、若房屋的权属已被他人获得,则买方可以请求卖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期房可以转让吗
1、期房不可以转让。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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