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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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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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吗

发布者:李卓景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340人看过

一、涉外婚姻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吗

1、涉外婚姻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不过一定要是协议离婚才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具有如下的流程有哪些

1、协议离婚的流程为,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等;

2、诉讼离婚的流程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依法调解、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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