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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8736588057),参与或主办过百起疑难民商事纠纷(包括非诉和诉讼),曾在中国500强企业任职法务官、担任过公司律师,现从企业离职做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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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法院对各方责任的认定与比例划分

发布者:周俊律师 时间:2026年02月11日 55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体及关联背景

主角王某某。周俊,广东普罗米修(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王某某在本案中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告为XX,其他被告为南阳市宛城区**摄影店、**;案件由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1121日立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2026115日作出终审判决。

二、王某某涉诉核心梳理(民事案)

1. 王某某涉案事实:20257月,南阳市宛城区**摄影店将店铺改造项目(含玻璃拆除、墙面乳胶漆翻新、电路改造等)交由王某某施工;王某某安排案外人陈某为项目负责人,并将其中内墙粉刷部分交由**施工;XX**介绍到现场干活,施工中被店内镜子倾倒砸伤;事故后,王某某垫付医疗费2000元。

2. 王某某答辩核心(由周俊代为提交、庭审陈述):否认自身为适格被告,不认可需承担赔偿责任;主张XX**存在劳务关系,自身与XX无雇佣合意及行为;认为XX对自身受伤存在重大过错,且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受伤与提供劳务的关联性;主张装饰装修项目无需相关资质,自身不存在选任过失。

3. 案件判决结果:法院认定王某某作为承揽人,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未尽安全提示义务,承担10%赔偿责任;扣除已垫付的2000元,王某某需再赔偿XX1867.03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9.00元。

三、案件关联说明及补充

本案关于王某某的责任认定上:精准区分王某某****摄影店的责任边界,明确王某某仅为项目承揽人,而非XX的雇主,律师的抗辩意见被法院部分采纳,法院未支持原告要求王某某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主张,仅判决王某某承担10%的次要责任,有效减轻了王某某的赔偿负担。

四、通用建议

1. 重视安全责任,防范为先:装修行业涉及较多安全风险,业主、承揽人、施工工人均应将安全放在首位,提前排查隐患、明确责任,避免因安全疏漏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减少纠纷发生。

2. 强化证据意识,留存相关凭证:无论何种身份,在装修、劳务、诉讼过程中,均应留存合同、凭证、沟通记录、照片、录音等相关证据,证据是认定事实、划分责任的核心依据,可有效防范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依法解决纠纷,理性主张权益:若发生提供劳务者受害、装修合同等纠纷,各方应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委托专业律师代理,理性主张自身权益,避免非理性维权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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