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忠律师
张国忠律师
福建-福州专职律师执业9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否离婚

作者:张国忠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134次举报

一、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否离婚

1、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离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以此作为理由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双方无法调解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张国忠律师,福建融思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法律执业技能。执业至今,多次受聘担任当地政府常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福建融思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120********4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