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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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丽律师亲办案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维权

发布者:陈玉丽律师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46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 在本案中,一位年轻男性(以下简称“原告”)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被告车辆一”)发生碰撞,随后又与另一辆停放的小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被告车辆二”)发生二次碰撞,导致原告受伤及车辆损坏。经过司法程序,原告成功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案件背景】 事故发生在2022年7月25日,原告在某市新浦镇西龙线自东向西行驶至郑家浦路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被告车辆一发生碰撞。事故后,原告的电动自行车又与被告车辆二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原告与被告车辆一的驾驶者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被告车辆二的停放者无责。

【案件处理】 原告委托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的陈玉丽律师代理此案。被告车辆一在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一”)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被告车辆二在另一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二”)投保有交强险。原告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以及财产损失等均得到了合理的赔偿。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一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72400.94元;保险公司二在无责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9355.09元;保险公司一支付被告车辆一的驾驶者4580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保险公司一和保险公司二按比例分担。

【案件意义】 本案的成功处理不仅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类似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提供了参考,展现了法律对于受害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提醒了机动车驾驶者和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和保险赔偿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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