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某小区物业以业主装修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由,要求业主整改拆除,业主认为其装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拆除,物业遂擅自切断业主房屋的水电供应。
业主遂委托律师将小区物业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立即恢复供水供电,并赔偿因停水、停电行为造成房屋无法使用的租金损失和房屋装修合同违约损失。
处理经过:
业主方委托我们进行诉讼。
我们作为代理人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在立案后3天内联系小区物业,先行恢复水电供应。
后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并向法官出示房屋的早期结构图,证明房屋不存在违建情况。
律师观点:
1、物业服务公司并非供电部门,无论业主是否有违规装修,物业均无权对业主的房屋采取断水断电行为;
2、物业的停水停电行为已经对业主构成侵权且造成了业主的租金损失和房屋装修合同违约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处理结果:
双方调解结案,物业确认业主的装修不存在违建,并承诺不再断水断电或实施其他妨碍业主装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