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不讨论本案的量刑是否适当,不讨论案件情节,仅谈论“判三缓四”到底属于多严重的惩罚
一、缓刑是什么?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一种制度,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总结:缓刑是设定一个“考验期”,在这期间,满足一定的条件,没有触犯新的罪,也没有发现遗漏的罪,期限到了就不用再坐牢了(不用再执行具体的刑罚)。
二、判三年,和判三年缓四年分别是什么意思?
简单说,判三年,就是惩罚罪犯坐三年牢。
判三年缓四年,是这罪犯这三年不用坐牢,而是接受社区矫正,老实的待着,可以继续工作、吃喝睡、就业、学习,虽然需要遵守一些规定,但还是很接近正常人生活的。四年之后,没触犯新罪也没发现原来有遗漏的罪,就不用坐那三年的牢了。
三、缓刑这四年,会过的很惨吗?需要遵守什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简单说就是要遵纪守法,及时报告自己的生活和行动。
对于普通人来讲,遵纪守法不是应该的吗?很难吗?
及时报告自己的生活和行动,废话,你都强奸她人了,社会危害性摆在这,让你及时报告下自己的行动,不应该吗?
综上:这四年老实待着,遵纪守法,及时报告行动,没有触犯新罪,也无遗漏的犯罪,就不用再坐牢了
再次声明:我没有讨论量刑是否适当,没有讨论案件情节,仅仅谈论“判三缓四”到底属于多严重的惩罚
但是我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怒火了。
因为以绝大多数人朴素的价值观,强奸一个女生,伤害一个人,结果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