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赠与婚外第三人财产,效力如何?梁阿情律师以案释法
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的纠纷屡见不鲜。此类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直接侵害了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梁阿情律师近期代理了一起典型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判令第三人返还相应财产。本文中,梁阿情律师结合该案,为大家解析此类案件的法律要点与裁判思路。
案情回顾:婚外赠与大额财产,原配维权诉至法院
梁阿情律师的当事人何某某与李某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多年。后李某某与陈某某相识并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该关系持续十余年且二人育有一女。在何某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长期、多次向陈某某赠与大额财产,还为陈某某支付房租、中介费、电费、话费,并为其及非婚生女购买各类物品,累计支付金额达百余万元。
何某某发现该情况后,内心受到极大伤害,同时认为李某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遂委托梁阿情律师介入维权。梁阿情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固定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初要求确认李某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陈某某返还财产168万余元,后根据证据核算变更诉讼请求为返还178万余元。
庭审中,陈某某辩称其系受李某某欺骗交往,自身也是受害者,且李某某的转款并非赠与,而是用于非婚生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已实际开支,故不同意返还。李某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了举证、质证的权利。梁阿情律师在庭审中充分举证、质证,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析法:梁阿情律师解读案件核心法律问题
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梁阿情律师从法律层面进行了专业解析,这也是此类赠与合同纠纷的核心审查要点:
一、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本案中,李某某向陈某某赠与的财产均为其与何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与行为并非为日常生活所需,且未经何某某同意,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李某某基于不正当的婚外男女关系进行赠与,该行为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结合《民法典》第八条关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以及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要件,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梁阿情律师在诉讼中着重强调该两点核心理由,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能否成为婚外赠与的抗辩理由?
陈某某在庭审中以转款系非婚生女抚养费为由进行抗辩,这是此类案件中第三人常见的抗辩思路。梁阿情律师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生父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该法定义务不能成为一方擅自赠与婚外第三人财产、侵害配偶共同财产权益的借口。
首先,第三人需举证证明相关款项确系用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而非其个人使用;其次,生父负担抚养费应在合理范围内,且需以合法的财产形式履行,不能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进行。本案中,陈某某提交的部分证据存在形式瑕疵、内容不完整等问题,不足以证明所有转款均用于子女抚养,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赠与财产的返还范围,应如何合理认定?
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后,第三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但返还范围并非简单的转账总额,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扣减合理部分,梁阿情律师在案件处理中也精准把控了该要点:
扣减第三人向赠与人的反向转账金额,该部分并非第三人实际取得的赠与财产;
扣减赠与人实际为非婚生子女支付的合理费用,毕竟生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受法律保护;
结合双方的抚养义务比例,核算生父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金额。本案中,法院考量到非婚生女一直由陈某某直接抚养,且李某某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酌情认定李某某承担60%的抚养费,该部分费用从应返还金额中扣减。
法院裁判:确认赠与无效,判令第三人返还百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梁阿情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如下裁判:
确认李某某在与何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陈某某财产的行为无效;
综合核算李某某的实际支付金额、陈某某的反向转账金额、非婚生女的合理抚养费及李某某应承担的比例后,判令陈某某向何某某返还财产164万余元;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被告按比例承担,李某某与陈某某共同承担大部分费用。
梁阿情律师办案感悟:守住婚姻财产底线,捍卫合法权益
该案的胜诉,不仅为当事人何某某挽回了巨额的财产损失,也彰显了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以及对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外赠与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梁阿情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
夫妻双方均应恪守夫妻忠实义务,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不得基于不正当关系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仅违背道德,更违反法律规定;
若发现配偶存在擅自赠与婚外第三人财产的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包括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聊天记录等,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
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虽受法律保护,但第三人不能以此为借口,接受婚外配偶的大额赠与,否则将面临财产返还的法律风险。
婚姻家事纠纷不仅涉及财产利益,还常伴随情感纠葛,梁阿情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始终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梳理案件脉络、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权益与财产权益。如果您正遭遇类似的婚姻财产纠纷,可及时咨询梁阿情律师,获得专业的法律解答与维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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