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张X2023年4月5日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无锡市梁溪区应XX与赵X驾驶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交警赶至现场处理,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随后张X北送至无锡904医院救治,伤情稳定后原告诉至法院申请伤残等级及精神障碍进行鉴定。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张X脑外伤致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评定为7级残疾,误工期420日,护理期营养期住院期间为宜。
法院判据保险公司赔偿张X合计75万余元。
律师点评:
首先,本案中事故责任比较复杂,设计责任方较多,原告在及时咨询律师的情况下起诉非常正确;其次对于原告的受伤情况鉴定比较及时,等级比较高,对于赔偿金额至关重要;最后判决原告满意。
律师建议: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处理,切记勿私了。一旦私了后期如果自身有损害,难以再要求责任方赔偿。2、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如果因为及时就医导致后期检查出身体受伤,可能会导致医疗费及其他赔偿无法要求责任方支付。3、保留好就医资料,以便后期事故的处理。4、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事故如何处理,可到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以维护合法权益!
翟朦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