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有为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侵权暴力犯罪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法院判决:男子酒后溺水身亡,同饮者拒不赔偿!

发布者:姚有为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7日|分类:人身损害 |629人看过


参考案例: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一、男子和朋友深夜酗酒,回家途中离奇溺水身亡


2022年9月某晚上,男子应邀和伙伴们一起聚餐、喝酒、吹牛皮。兄弟们玩的不亦乐乎,七个人共喝了两瓶白酒。

浪到当晚8点,男子决定骑电驴回家,同饮者老王出于关心,主动骑车送他回家。途中,男子让老王帮他买烟,老王买完回来后,男子离奇失踪。

当晚11点,公安机关在河中发现男子尸体,系溺亡。


二、男子溺亡前,鬼鬼祟祟,独自一人走向河中,酒后发疯还是蓄意自杀?

男子溺亡前,让老王买烟,然后自己偷偷溜走。老王作为负责任的好孩子,急坏了都,给男子多次打电话要求微信位置共享,男子说自己到家了没必要。老王还是不放心,骑着小电驴四处寻找。

另一方面,警方调查男子溺亡原因,河边钓鱼的人说看到男子一个人从河边步行到河中间,然后就离奇消失了。

男子溺亡究竟是酒后发疯,还是早就不想活了,大家都搞不明白。笔者个人认为男子有强烈的自杀意图。


三、家属很生气,要求同饮者必须赔偿;同饮者更生气,死活不赔偿

男子溺亡后,家属都很心痛,然后就要给男子报仇。家属认为同饮者都是杀人凶手,必须赔偿。同饮者们说他们不是凶手,绝不会赔偿。

家属一气之下,去人民法院起诉,希望法院主持公道,让凶手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院判决:同饮者没有任何过错责任,家属不要冤枉好人

法院认为,同饮者在男子饮酒后、溺亡前很好的履行了照顾、护送、寻找的义务。特别是老王,多么负责任的好孩子,不能做的更好了。

所以法院劝家属好好想想男子溺亡是不是自己有毛病。都喝多了,还擅自改变回家路线,一个人悄咪咪的跑到河中间,这是想好好活着的样子吗?

最终,法院判决家属的赔偿请求不能被支持,同饮者不用赔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