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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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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发布者:唐玉蓉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2日|分类:工伤赔偿 |540人看过

1. 劳动者与多个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哪家公司上班受伤就由哪家公司承担。

2. 劳务派遣时(用人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公司指派到其他公司上班,受伤,由指派公司承担。

4. 用工单位违法分包,用工单位承担。

5. 个人挂靠公司对外经营,被挂靠单位承担。

 相关法律依据: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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