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个工地宿舍走廊塌了摔伤人的案子,判决出来后,在工友群、建筑行业和法律圈里都引起了不少讨论。大家立场不同,但有一点挺一致的:这个判决把一件经常被拿来扯皮的事,终于说清楚了。
对工友来说:不再被“你喝酒了活该”吓住
以前工地出事,尤其是临时板房、宿舍这种地方出问题,很多老板的第一反应不是查自己安不安全,而是怪工人。最常见的套路就是:你是不是喝了酒?你是不是自己乱跑?你活该,我们不赔。
不少工友法律意识不强,被这么一吓,真就放弃了。觉得反正自己喝了酒,理亏,算了。
这个判决直接把话说透了:用工单位对临时宿舍、工地设施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你搭的板房,走廊地板说塌就塌,这是重大的安全隐患,这才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工人就算喝了点酒,也只是轻微过错,不能因为你搭的危房塌了,就把锅全甩给工人。
判决出来后,好多工友群里都在转。有人说:“我老乡之前就是在工地宿舍摔了,老板一句‘你喝酒了’就把他打发了,一分钱没赔。要是早看到这个判决就好了。”还有人说,现在知道了,以后遇到这种事,该维权就维权,不用怕被吓住。
对正规建筑企业来说:反而是在帮我们清理市场
你可能以为建筑企业都不待见这种判决。其实问了几家做正规工地的公司,他们的态度反而是支持的。
道理很简单。有些小作坊、不正规的包工头,对临时板房的态度就是“反正用几天就拆,随便搭搭”,不出事算运气,出了事就怪工人自己不小心。这么干成本低,反而抢了不少活儿。那些合规的企业,临时设施要找正规厂家、做安全检测,成本高,反而没优势。
这个判决出来之后,甩锅这条路走不通了。你搭的板房有安全隐患,出了事就得担主要责任。那些不重视安全、出了事就想赖账的公司,以后没法靠这个混了。“其实我们巴不得这样,把那些不守规矩的清出去,对我们反而是好事。”一个做安全管理的朋友这么说。
对律师和法律界来说:有了统一的尺子
以前这类案子,各地法院判得不太一样。有的地方,只要工人喝了酒、或者在非工作时间出事,就把责任大头划给工人;有的地方会优先看用工单位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搞得律师给建议的时候心里也没底,法官也不好拿捏。
这个判决把逻辑理清楚了:第一,用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义务是第一位的,临时设施的重大安全隐患才是事故的主因,工人的小过错不能免掉单位的主要责任;第二,不能拿“非工作时间”“喝了酒”当借口,只要是在单位提供的宿舍区域内,单位就有安全保障义务;第三,赔偿标准按受伤地的来,不管你是哪里人,在哪儿受伤就按哪儿的标准赔。
很多律师已经把这份判决当成标准参考了。有律师说,最近好几个来咨询工地摔伤纠纷的当事人,他直接把这个判决的逻辑讲给他们听,好几个案子在起诉前就跟单位谈妥了,省了很多功夫。
也没偏袒谁,责任分得挺清楚
说句公道话,这个判决不是一边倒地帮工人说话。它也认定了工人自己喝了酒,对自身安全注意不够,要承担次要责任。不是老板全赔,工人也得担一部分。
所以算是把双方的权责都划清楚了——既不让你公司拿“他喝酒了”来赖掉主要责任,也不让工人觉得自己一点错没有。这种分法,大部分人觉得还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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