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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还能要求赔偿吗

作者:王秋月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5次举报


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1、仅仅口头约定,不签订书面协议,很多当事人来咨询时,称结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口头约定归谁,并未进行任何书面材料的签订,虽说夫妻之间有相互信任,但一旦离婚,纠纷就会产生。

2、财产约定内容不明不白,只约定了房屋和股权的归属,没有对婚内由于该财产而产生的收益进行约定。导致约定不明,按照法定的夫妻财产共有制处理。所以我们在起草婚姻财产协议时,一定要约定的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

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婚姻财产协议,只能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而不能将其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但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会将家庭共有(与父母亲、孩子共有)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还有的当事人以为自己是公司老板,公司的资产就是自己的资产,会在协议中将公司资产作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这样的约定我们都叫做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将导致约定无效。

4、被逼签订、或者明显不公的协议无效,作为协议,必然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保证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效力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当然,对于胁迫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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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月律师,,系云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学位,现为云南裕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丽江
  • 执业单位:云南裕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720********62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