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万豪旗下彭年万丽酒店服务员用抹布擦牙杯,未进行回收消毒,还用浴巾擦马桶。涉事酒店工作人员对此的回应是,其行为是员工私自做法,不代表酒店服务标准,已对涉事员工做出处罚,将对他进行再次培训认证。酒店能因“员工个人行为”而逃避责任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若该曝光为真,那么对酒店可以按照原国家卫计委于2017年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处罚。该《细则》第36条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除此之外,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沙立星律师指出,该酒店行为还涉嫌违反法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七项内容,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万豪旗下酒店用抹布擦牙杯,未进行回收消毒,还用浴巾擦马桶,这种行为极其不卫生且不符合卫生标准,更何况是在当下这个疫情关键期,更是属于为顾客提供不符合清洁标准的服务,违反服务约定内容,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就此类行为,向消费者协会依法提起诉讼,当多个消费者诉讼指向同一个酒店时,消协更可以代表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
至于赔偿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消费者遇到服务欺诈行为,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万豪酒店作为全球首屈一指的国际酒店管理公司,应当具备完善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最基本的卫生底线不应触碰。“员工个人行为”并不是其摆脱责任的理由,员工代表着公司的品牌服务、品牌形象以及质量,企业有责任对员工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培训,以提升品牌的整体质量,而不是出现问题将责任甩锅员工。对涉事员工做出处罚和加强培训监管是必要的,更为有意义的解决方案是对企业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治,建立完善企业监管机制,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此次事件曝光,更加提醒消费者,虽然我们对于大部分酒店的卫生情况心知肚明,但还是应当注意提高警惕。在选择酒店之前注意该酒店的企业资质和服务质量,也可以通过点评平台进行口碑调查,综合考虑再做选择。而入住过程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投诉来解决问题,这不仅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督促着酒店行业管理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