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湖南长沙的姚先生跟团去山东威海旅游。旅游团发团前称旅游费用全免,预交800元,旅游结束后全部返还。没想到这趟免费之旅成为了姚先生的噩梦,不买房不能睡觉,姚先生无奈下在当地买了40万的房子,交了12万余元的首付。
对此旅游团的黑心行为,网友纷纷表示,“希望大力查处,这种性质的事情现在不是少数了。”“天上不会掉馅饼。”“能花40万买房子,为什么不花钱抱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那边的房子没有投资意义,想出手太难。”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沙立星律师表示,我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游法》还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该事件中,旅游社明显以低价活动模式诱骗了姚先生,说好的免费旅游,到了现场才知道是房产公司的推销行程。在工作人员的多次骚扰下,姚先生买了房子,工作人员收了回扣。
沙立星律师表示,该事件还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旅行社把姚先生骗到外地,人生地不熟,工作人员一直逼迫催促,给他打电话,将他置于一个无法自主判断,容易被迫接受地产公司要求脱离困境的情形,再加上姚先生身体状况不佳,患有脑梗,出于对自己身体担心,作出买房的不理智决定。
虽然地产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强制行为,全部出于自愿。但人经常是身不由己的,尤其独身一人在外,面对推销的时候,旅行社也是深谙其中的套路,屡次得手所以一直出此下策。导游黑脸、催促、不买东西不能走等是黑旅行团的惯用伎俩,也是文明旅游的拦路虎。
如果该活动和旅行社无关,单纯是房产公司以旅行社的名义进行瞒骗,房产公司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很多地产商为了销售房产,想出来花招将客户骗到售楼处疯狂推销,如谎报楼盘价格、谎称优惠活动、旅游活动等。有关部门对于这种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限期整改外,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果房产企业的行为涉及到违法犯罪,司法机关应介入处理。
国庆之后,旅游热让人们对黑旅游团的行为再度关注起来,不规范的旅游团屡禁不止,很多旅游团没法在实体店营业,直接在微信群、小程序、朋友圈等地方进行拉人头营销,针对一些年纪大、社会阅历少的人进行“精准营销”,利用他们的占便宜心理售卖产品,获取提成。
面对这种旅游陷阱,我们一定要提醒家人不要贪小便宜,如果选择出行抱团,尽量选择有资质、可以投诉、举报的正规机构,不要盲信朋友推荐、低价包玩等诱惑极大的旅游方式。免费的东西永远是最贵的,一不小心就会落入天价陷阱,让人追悔莫及。如果发现被骗,第一时间和家人保持联系,做出理智判断。一旦已经交钱,不能有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及时采取举报、报警的方式,对不法分子进行惩处,尝试追回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