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东方神起成员沈昌珉与圈外女友举行了婚礼。当粉丝们都在等着婚礼图片一睹新娘容貌时,却发现并没有一张照片流出。时隔一日,网络上仍未出现相关照片,于是#沈昌珉婚礼一张图都没有#的话题出现在了热搜榜单。
据了解,去年12月30日,沈昌珉通过经纪公司SM娱乐承认恋情,表示“正在和圈外女性交往中”。今年6月12日沈昌珉通过手写信宣布婚讯,表示将于9月结婚。之后婚礼因疫情原因延期至昨日。由于是非公开婚礼,为了保密,婚礼现场甚至启用了实名扫码认证,可见其对新娘身份的保护。本就是一场婚礼,却因照片未流出而引发热论,足以看出明星隐私保护难度有多高。
其实并不是沈昌珉兴师动众,早前“双宋”婚礼也是“非公开”,但确实存在被粉丝拍到或者被现场人员放出照片的情形。当然,这些照片也满足了我们作为吃瓜群众的好奇心。
艺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有“适当容忍”的义务,需让渡一部分隐私权给公众,这不仅是尊重公众知情权,也是社会监督和新闻自由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过,其隐私权的行使虽然应有必要的限制,但这种限制应该有相对性。过多地披露、渲染“公众人物”的隐私,就是一种过界,存在侵权风险。
当然,“公众人物”尤其是演艺圈明星,其对于隐私权的让渡或是容忍并非没有限度。演艺明星也是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中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他们应当享有一般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全部民事权利,当然也包括隐私权。基于此,他们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其有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近几年,私生饭干扰艺人正常生活的事件举不胜举,甚至存在倒卖艺人信息的产业链。以往被打扰的明星只能通过发文声讨的形式无声反抗,效果甚微。但最近,越来越多的明星开始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我们也呼吁正确的追星模式。正如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沙立星律师所言,“追星的意义在于成为更好的自己,这种成长应该是双向的。每位粉丝都应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保持正确追星方式,与自己喜欢的明星共同进步。否则一旦出现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不仅影响他人,本人也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