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还在奇怪明明《三十而已》还没有大结局,为什么很多人都说已经看完了。虽然超前点播模式很让人生厌,但泄露样片却是触犯法律。作为一名观众,我当然理解想要知道结尾的迫切心情。但作为一名律师,我得来聊聊了。
如果泄露样片者是影视后期制作方或者剪辑加工方,则涉嫌泄露商业秘密,违反了商业保密协议。《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支持制片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对于样片倒卖者,如果营利数额较大,则属著作权犯罪。《三十而已》如此火爆,想必观众都会选择通过资源一睹为快。牟利金额少不了。但比起处罚样片倒卖者更为重要的事情是——查清样片来源,从根源打击盗版横行。
除了此次送审样片被泄露事件,之前的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也已出现过类似情况。影视方应当给予重视,不要让演员和制片方的劳动成果受到侵犯。加强内部监管力度,严格审核筛查可能将样片泄露出去的漏洞环节。
说到盗版,就想到网盘。这些容易被当做倒卖侵权影片的平台不能熟视无睹,合理尽到审核义务,屏蔽删除侵权链接。
超前点播和样片泄露,你觉得哪个更可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