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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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特别注意的用工十大法律问题(一)

发布者:郭先志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472人看过

  企业面试聘用员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
        如果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员工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则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直至签订书面合同之日。依据法律规定,仲裁委最长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差额的时间为十一个月工资。类似于员工做一年,可以拿两年的工资。
        反过来说,如果你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遇到公司不给你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恭喜你,你工作一年可以拿到两年的工资报酬了。
        郭律师在此提醒:在此前代理的案件中,有个员工月工资2万元。在做满一年后,以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查明事实后,裁定公司向员工支付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2万元,导致公司遭受了完全没必要的较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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