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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志律师
执业资质:14401201810******
执业机构: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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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郭先志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0日|分类:工伤赔偿 |653人看过
对于未成年工,在发生工伤时,应当区分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如果该未成年工是在校学生,由于其与用人单位未能建立劳动关系,则可以依据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依法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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