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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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须赔偿单位的培训费用?

发布者:郭先志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742人看过

公司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专业技术的培训,公司能举证相关支付货币的凭证,员工若在试用期内发现与自身职业规划有偏差而向公司提出离职,主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员工是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的,则公司不得要求该员工支付专业技术的培训费用。但是,如果员工是在试用期满后提出离职的,则结果又不相同,这时候员工就需要按照有关标准向公司支付因培训而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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