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一把龙狙一套房,一把刀子换台车”这句话是最能够形容竞技游戏反恐精英全球攻势(英文简称:CSGO)高端饰品市场的状况。近年来,电子竞技产业爆炸性增长,与之对应的竞技游戏内玩家之间的交易市场也变得繁荣起来。游戏内的道具、皮肤、饰品作为虚拟财产被玩家之间频繁交易,其中就不乏存在着各种法律风险。下面小编就介绍一件因CSGO中的饰品交易而引发的诈骗案。
02 案情简介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楚某苹果手机1台,红米手机1台,工商银行卡1张;扣押林某虚拟电话卡22个,银行卡3个、多卡器2个,电脑银盘1个,黑色苹果手机1台,白色魅族手机1台,红色OPPO手机1台,金色OPPO手机3台,白色VIVO手机1台,银色苹果手机1台。楚某家属赔偿谭某损失18000元,谭某对楚某谅解。 03 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如下 1、被告人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责令被告人楚某退赔被害人周某损失200元; 3、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手机、银行卡等物,依法予以没收。 04 有关争议 游戏内的虚拟财产究竟是不是财产?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毕竟上述案件中的皮肤属于看得见但摸不着的“东西”,只存在于网络世界,但是这种虚拟财产仍然是需要通过现实生活中的金钱去购买的。 我们认为,财产的价值分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从使用价值与财产本身的固有属性息息相关,而交换价值则不仅与财产本身的属性相关,更取决于社会大众对这件财产的认可度。本案中,上述“AK-47火神”“迈阿密风云手套”等皮肤从起固有属性上来看不过是一条一条的电子数据,没什么价值可言。但从交换价值来看,CSGO的玩家认可它的价值,自愿的在市场上对此类物品进行交易,而且需要用现实中的货币进行购买,从这个意义上讲,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就具有了价值,而这种价值是值得被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虚拟货币价值大小的认定,则应根据行为人当时交易的市场价格以及玩家之间实际交易的价格确定。 根据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本案中楚某前后诈骗的数额共计22979.98元构成了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5 律师点评 · 本案中被告人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者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楚浪的行为对犯罪的完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罪行处罚。 游戏内的虚拟财产也是财产,依法受我国法律保护,任何人以窃取、骗取、抢夺、抢劫等非法手段侵害公民财产权利的终会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