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
股东一定要上班才有分红?
案件情况:厚街金小姐在19年转了15万的给公司买了股权,也签订了合同,过程中对方没有固定每个月去给分红,有时3个月给一次,有时半年一次,过程中也不清楚公司的财务报表是怎样,公司也不提供看,今年金小姐要请假,公司不批准,多次沟通还是不行,而且明确说了请假就没有分红,金小姐想着请假没有分红,但自己确实急需请假就想着没有分红也算了。金小姐回家后和老公说了这事,老公经网络搜索后委托广东智优律师事务所处理。
律师处理:智优律所对金小姐当时签订的合同做了分析,该合同违背了股东协议的初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起诉过程中对方也找金小姐调解,但对方提出的方案金小姐不同意。智优律所也正常走程序,最终法院也支持金小姐的诉求。
客户致谢:在工作中生活中,受到不合理的对待,可以选择法律途径,先咨询了解有无通过法律程序处理的可能,有可能就去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是忍身吞气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