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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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杰律师代理的刑事诈骗案!被告雍某辉免于重罚,成功缓刑一年六个月!

发布者:杨文杰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32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公诉机关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雍某华

被告人:陈某兰

被告人:李某芝

被告人:雍某辉

被告雍某辉辩护人:杨文杰,四川乐嘉(眉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以眉东检公诉刑诉[2018]5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雍某华、陈某兰、李某芝、雍某辉犯诈骗罪,于2018年12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张晓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雍某华及辩护人李剑、被告人陈某兰、被告人李某芝、被告人雍某辉及辩护人杨文杰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5月初,被告人李某芝、雍某华、陈某兰、雍某辉在四川省南部县一茶馆商量外出诈骗,由雍某辉提供川A×××××车辆,驾驶并搭载几名被告人,从南部县出发经成都到眉山,由李某芝负责寻找诈骗对象,陈某兰负责打圆场,再由陈某兰和李某芝将被害人带至雍某华处,由雍某华充当“看病神医”骗取被害人钱财。2018年5月14日上午,雍某辉驾车并搭载李某芝、雍某华、陈某兰由成都到眉山,在眉山市东坡区长安北路世纪幼儿园外的河边,李某芝找到被害人廖某(1953年出生),在询问其是否知道附近有神医的过程中,与廖某攀谈并了解其相关信息,将以上信息电话告知雍某华,后陈某兰出面说认识神医,二人将廖某带至眉山市东坡区森林半岛大门外与“神医”即被告人雍某华汇合。雍某华在瑞莲街一茶馆内给廖某“看病”,以廖某一家有灾为由让其出钱消灾。随后陈某兰陪同廖某到银行取款38000元,在眉山市东坡区简爱二期小区外将钱交给雍某华,雍某华叫廖某回家拿米再来取钱,支开廖某后几人乘坐雍某辉的车逃离现场。后雍某华分得7000元,陈某兰分得1600元,雍某辉得800元油钱,剩下的由李某芝所得。

本院查明: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芝、雍某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四被告人共同退赔了被害人廖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

另查明,被告人雍某华、陈某兰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四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还查明,被告人雍某华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4月24日被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陈某兰因犯诈骗罪,于2009年9月21日被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公安机关将号牌为川A×××××白色汽车扣押在案。

上述事实,四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指认照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取款业务凭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2015)蓬溪刑初字第97号刑事判决书,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2009)梓法刑初字第77号刑事判决书,到案经过,收条、谅解书,被害人廖某的陈述,辨认笔录及照片,视听资料,认罪认罚承诺书,被告人雍某华、陈某兰、李某芝、雍某辉的户籍信息及四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雍某华、陈某兰、李某芝、雍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雍某华、陈某兰、李某芝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雍某辉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李某芝、雍某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雍某华、陈某兰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雍某华、陈某兰有侵财犯罪前科,现又再次实施诈骗行为,酌情从重处罚。四被告人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严惩处。四被告人共同退赔了被害人廖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对四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雍某辉、李某芝系初犯,被告人雍某华已年满六十五周岁不满七十五周岁,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本院决定对四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对被告人雍某辉适用缓刑。

裁判结果:

关于被告人雍某辉之辩护人杨文杰律师提出的“被告人雍某辉是初犯,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一、被告人陈某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二、被告人雍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三、被告人李某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四、被告人雍某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杨文杰律师毕业于西华大学。业务范围:刑事辩护、改制重组、公司法、法律顾问、民间借贷、职务犯罪、取保候审相关领域同时还担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眉山
  • 执业单位:四川乐嘉(眉山)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420********2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暴力犯罪、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