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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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详解——婚姻家庭编<一>

发布者:顾斌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394人看过

   有顾律,没顾虑!

   大家好,我是顾律。


   《民法典》的颁行不止是法律圈的一件大事,也着实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很多朋友都在询问顾律,《民法典》有什么变化呢?对自己的生活又有哪些影响呢?能不能做一些解读?

    

    顾律思考再三,决定先从《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讲起。正所谓“家是最小的国,国是千万家”,社会的繁荣稳定离不开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而幸福的人生也离不开团结和睦的家庭。在事实层面上,知名法律咨询平台的数据显示,婚姻家事纠纷的互联网咨询占比高达17.07%;咨询量高居榜首的同时,涉诉案件数量比之亦不遑多让,2019年全国一审民商事案件构成中,婚姻家庭纠纷的占比有13.28%,仅低于合同类纠纷。由此可见,普罗大众尤其需要婚姻家事法律知识。

那么,顾律便以浅知拙见开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吧。


婚姻家庭编一般规定<上篇>

 

第一千零四十条【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

本编调整的是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婚姻家庭编调整的是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人身关系自不必说,而财产关系引发的纠纷不胜枚举,顾律需要重点说道。

 

    首先,婚姻家庭编中所规定的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前提,它反映的是共同生活需要。家庭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并不像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股东按约定或者出资份额共有财产。也就是说,只要婚姻关系存续,家庭财产一般是没有份额一说的,也不能提出财产分割。

 

    其次,婚姻家庭编中所规定的财产关系以服务家庭共同生活、实现养老育幼的家庭职能为目的,道德伦理感强烈。比如,共同财产无论是由夫妻哪一方完成的积累,也不论双方在维系家庭生活中贡献的大小,只要婚姻关系存在,均当视为共同所有。有的朋友咨询说:我经营着一家公司,配偶在家无收入,积蓄是不是我个人的?有的朋友咨询说:一样都是上班,我照顾老人小孩,打扫卫生做家务,离婚的话是不是对方应该净身出户?显然,这些想法都是偏激的。再比如,有些朋友咨询说:我父母离异的早,XX一方后来就没有管过我,现在老了让我赡养,我是不是可以不支付赡养费?其实,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在数额上根本就不是对价关系,这是由家庭伦理和家庭生活特点决定的,是由维系社会关系的价值取向决定的。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编的一般原则】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来讲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两层含义,其一结婚自由,其二是离婚自由。很多人认识不到后者,于是有人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记得有位律师的回答很经典。问:你登记结婚了吗?对方答:登记了。律师回复:那你已经具备了离婚的条件。

 

    是的,法律对于离婚并未设置太多规制。近来很多咨询都是,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婚姻自由原则给你的答案是,你想离婚谁也拦不住。只不过在离婚途径上,有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之分,既然协商不成,还可以诉讼离婚。当然,凡事并不绝对,例外情形我们在离婚章节讲解。

 

    婚姻自由也并非毫无限制的自由。在我国体现为结婚、离婚都需要进行登记或者由有效的法律文书予以公示。有朋友咨询说,我们办了婚礼有了孩子现在想离婚怎么办。事实上,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为法律认可,也便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产生的纠纷应当认定为同居关系纠纷。

 

    其次,一夫一妻原则。本原则简单明了,其实,我国自古以来的婚姻原则都是一夫一妻,只不过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明媒正娶的妻只有一个,故而妻妾地位是不同的。当代国家普遍遵循一夫一妻的婚姻原则,在我国,触犯该原则便涉嫌刑事犯罪,构成重婚罪。虽然我国法律在民事领域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经登记的婚姻关系),但在刑事领域却一直作为入罪条件。即使与婚外第三人没有登记,但产生了事实婚姻状态,也会被认定为重婚罪。有不少咨询涉及配偶出轨甚至第三人同居的情况,在此警醒各位:尊重婚姻、对家庭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

 

    再者,男女平等原则。本原则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石之一,强调了任何公民都不得因性别而遭受区别待遇,婚姻家庭中亦是如此。比如,家庭事务的决定不应当由男方独断,老人遗产的继承不应当因子、女有别而区别对待等等。有朋友咨询说,男方擅自将房产出售,自己并不同意怎么办。涉及到家庭成员重大利益的处分,应当取得一致同意,擅自出售房产的行为系无效法律行为。特殊情况会在结婚章节和大家详解。

 

    最后,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的适用非常广泛,比如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半年内提出离婚,但女方决定离婚的除外;再比如,离婚抚养权纠纷中,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其意愿应当得到尊重,等等。


   有顾律,没顾虑!

   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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