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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贩卖——挡住的病毒,挡不住的法律风险

作者:郭莉婚姻律师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22次举报

因疫情防护的需要,一时间口罩成了全国人民的标配和刚需,口罩价格一路水涨船高,有的电商平台甚至一夜之间价格飙涨20倍,即使如此,依然无法缓解口罩荒。纵观整个朋友圈,微商在卖口罩,做物流的在卖口罩,做IT的在买口罩,唯独各个药店没有口罩。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口罩早已作为战略物资被政府进行了管控。因为贩卖口罩而涉嫌违法犯罪的新闻也频繁见诸于媒体报道。今天,笔者就带领大家了解一下贩卖口罩的法律风险那些事。

Q1 朋友圈里卖口罩合法吗?

A: 不少朋友在朋友圈售卖口罩是临时性的一锤子买卖,并没有长期经营的打算,因此也没有办理相关资质证件。但是,重点来了——未取得《医疗器械营业资格证》的情况下,售卖医用口罩,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此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口罩根据标准分为:普通口罩、医用口罩和劳保口罩。医用口罩属于国家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不仅需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经营备案凭证》,而且需要进货票据、供货单位(个人)资质证明及产品的合格证明,因此,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的(包括医用口罩)属于违法行为。

法规索引:

《刑法》第225条第四项【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Q2:挂羊头卖狗肉——卖劳保口罩的你伤不起?

A: 但在当前的疫情条件下,大多数民众是基于对口罩医用防护有所期待而购买,因此,现在销售和购买的口罩应当被视为医用防护用途口罩。如果你卖的口罩经鉴定不具有医用防护性能,而且又未在出售时做出明确告知,则可能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规索引: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145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Q3销售天价口罩合法吗?

A:疫情开始以来,网上频频传出药店高价售卖口罩被处罚上百万元的新闻,到底疫情期间的口罩涨价合法吗?这需要从两方面来看,从市场经济自我调节的角度来说,口罩的供不应求必然会导致价格的上涨,因此只要涨幅在合理范围内都是没有问题的,真正需要抵制和管控的是牟取暴利的恶意哄抬物价。

对于售卖天价口罩的行为,不仅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规索引: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2、《刑法》第225条第四项【非法经营罪】(详见本文前述)

 

Q4卖假冒伪劣口罩

A:不是从正规进货渠道拿到的口罩有很大可能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假冒伪劣产品。口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经常不是肉眼就能区分的,尤其目前口罩早已成为政府管控物资,如果有人动辄可以拿出几万只医用口罩出售,则有很大可能是某个黑心小作坊的产品。这种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必然会受到刑事法律制裁。

法规索引:

1、《两高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2、《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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