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做一件事不方便的时候例如:你身在国外需要亲属帮你买卖房产,或者你因为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能需要由法院来裁决。这种情况如果你不便出面,就需要委托代理人代替你参与到法院的诉讼程序中来。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你的诉讼代理人呢?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以下几种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但是我经常遇到的是律师和近亲属这两种代理人
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并经过一年实习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律师都有律师执业证。
对于近亲属范围,一般都不知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所以,遇到民事案件需要代理人常规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委托律师,而是让自己的近亲属帮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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