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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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懿律师代理大型企业买卖合同质量纠纷二审胜诉案例

发布者:李维懿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18人看过 举报

2026-04-21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知名企业诉供应商设备质量索赔纠纷案,二审成功驳回高额违约金诉求,维持一审合理责任认定,最大限度降低委托人损失。

二、案情简介

委托方作为设备供应商,与知名品牌方存在 OEM 定牌合作关系。品牌方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诉请委托方支付高额损失及违约金,并在一审后双方均提起上诉。品牌方主张依据合同条款索赔上百万元,委托方则抗辩产品系按封样生产、问题源于使用维护不当,不应承担高额赔偿。

三、代理思路

  1. 厘清生产模式:明确案涉设备为封样生产,经品牌方驻场人员签字确认合格后出厂,否定品牌方主张的产品先天质量缺陷。

  2. 区分责任边界:指出设备使用后出现的异常,系使用环境不当、日常维护缺失导致,与产品生产质量无关。

  3. 紧扣生效判决:以关联案件生效判决为依据,合理界定损失范围,反驳品牌方超出实际损失的巨额违约金主张。

  4. 二审精准抗辩:针对品牌方上诉理由逐一驳斥,强调一审判决已综合考量品牌损失与公平原则,请求维持原判。

四、案件结果

  1.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品牌方全部上诉请求;

  2. 成功驳回品牌方百万元高额索赔,维持一审确定的赔偿金额,避免委托人承担超额损失;

  3.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品牌方自行承担,委托人实现二审全面胜诉

五、律师点评

本案属于大型企业间 OEM 买卖合同质量争议,争议焦点在于质量责任划分与违约金合理性。代理关键在于:

  1. 牢牢抓住封样生产、驻场验收的核心事实,切断产品出厂后问题与生产环节的因果关系;

  2. 严格依据生效判决锁定实际损失,否定高额违约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3. 二审庭审中逻辑清晰、抗辩有力,最终实现驳回对方上诉、维持有利结果。本案充分体现,在商事大额索赔案件中,事实还原、责任切割、证据运用、法律依据精准匹配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关键。


李维懿律师,山东鲁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山东鲁青律师事务所工会委员会主席,,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主修民商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鲁青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7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
山东鲁青律师事务所
1370220********79 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