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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的交付应当注意的事项

作者:王娜律师时间:2019年03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4次举报


 

1、详细约定房屋交付的标准并列出清单。要将房屋的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家电设备、家具等留存物品都在合同附件清单中详细列出,千万不要图省事。

 

法律风险提示:如果买卖双方仅是在合同中约定保持房屋原样进行交付这样的约定太过于模糊,往往很难起到保障作用,请大家看一则小例子。

 

2、有必要约定该房屋受损或灭失的风险承担情况。

范例: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日起转移给买方,在此之前房屋灭失损毁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3、在交接房屋时候清点房屋的钥匙、门卡、各种缴费凭证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物品是否齐全。

 

4、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法律后果。

范例: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过户并交付房屋,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并返还已付房款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最后提醒一下卖方,在房屋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之前,最好不要轻易将房屋交付买方。

 

法律风险提示:如果卖方提前交房,一旦出现买方无法过户等情形,双方很可能会产生纠纷。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打算提前交房的卖方,最好权衡一下利弊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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