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只要合同主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也规定了“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认购协议书在不存在上述合同无效事由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一方违约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定金是否能退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是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能够担保债务的履行。同时法律规定了定金罚则。而订金不是法律概念,也不具有担保作用,一般会被认定为预付款。《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定金是为了担保合同订立或者履行的,你与对方签订的定金协议,如果你不履行合同约定,那么对方就可以直接没收你的定金,而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协议,那么他要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你。而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换而言之,不论你订金给的多少,也不论你违约与否,只要合同订立失败对方都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钱是能要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