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特别说明:如固定收入,合肥市法院一般支持抚养费标准平均在1000元/人左右。
三、如想尽可能多争取或少支付抚养费可致电合肥汪毅律师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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