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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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离婚律师谈?婚约财产纠纷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区别

发布者:汪毅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1135人看过


  问:婚约财产纠纷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区别?


  合肥离婚律师答:在于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和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按照习俗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此,双方应为同居关系,本案应为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对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应当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如彩礼),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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