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的计算公式】
夫妻共同还贷款项及增值数额=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不动产增值率=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不动产现价格÷不动产成本(不动产成本包含购买时价格、共同还贷利息、税费等)]
【合肥汪毅18356036155律师总结】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相对来说,对于每个当事人都是相对困惑的话题,建议涉及到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等方面问题,及时请律师介入诉讼处理,因为律师带来的价值远超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
8年
31次 (优于95.89%的律师)
98次 (优于98.89%的律师)
71523分 (优于99.39%的律师)
一天内
107篇 (优于98.88%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