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律师版)
男方:XX,公民身份证号码34XXXXXXX。
女方:XXX,公民身份证号码34XXXXXXX。
男女双方于XXX年XX月XX日在合肥市XX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XX原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自愿离婚。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约定:
XX年XX月X日,双方育有一XX,取名XX,离婚后由XX单独抚养,XX每月给付抚养费XXX元,每月XX号支付,至孩子独立生活之日止。在不影响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下,经女方同意,允许男方每月探望XX次。
三、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共同取得登记在XX名下的位于XXX房屋一套,离婚后双方各占50%,房屋剩余贷款双方共同还清。双方一致同意在XX年XX月X日前将该房屋出售,平分售房款,房屋出售前由XX单独居住。
2、婚后共同取得的登记在XX名下的车牌号为XXXX牌车辆归XX所有,XX于离婚后十日内支付XX XXX元经济补偿。
3、各自名下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
四、共同债权债务:婚内双方共同向XX亲戚借款合计XX万元,均由XX独自偿还,此款项在XX年XX月XX日前交付给XX代为偿还。无其他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及其他争议事项,婚内如有其他债务,该所有债务均由XX偿还,和XX无关。夫妻一方如承担对方债务,对另一方享有追偿权。
五、离婚时女方未怀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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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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