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明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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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

发布者:闫明芳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678人看过

一、罪名:强奸罪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二、法条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有期徒刑三到七年)。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法发(2013)12号)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8号)第5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法发(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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